江医保发〔2020〕32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
因工作需要,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决定在江门市医疗保障系统内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
江门市医疗保障系统(除市局机关、分局外)在职在编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一级科员1名。具体职位要求见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有一定的医疗保障工作经历,熟悉医疗保障各项政策;
2.现任一级科员或以下职级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82年3月31日后出生);
4.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单位内部管理规定;
5.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6.符合《职位表》所列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19日(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请考生提供以下材料(有本人签名)的电子版或者扫描件,打包压缩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jmsybj@jiangmen.gov.cn。(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文件名为“江门市医保系统内选调+姓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江门市医疗保障系统内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扫描版和电子版(附件2);
(2)近期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
(3)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参加选调公务员承诺书;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
(二)面试
1.开考原则。面试人选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低于1:2的,此次选调无效,并于面试前在江门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公告。
2.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业务能力等。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合格的,根据成绩名次从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安排至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主要通过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并由所在单位出具对被考察人的现实表现鉴定等材料,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公示与转任
1.公示。考察合格的,确定为选调对象,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后,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确定调入的公务员,拟任职务(职级)均为职位表对应职务(职级)。如在原单位职务(职级)高于《职位表》职务(职级)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职级)。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3月3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二)本次选调接受江门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750-3875833。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江门医疗保障系统内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江门市医疗保障系统内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3.参加选调公务员承诺书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