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新会区城乡居民对医疗保障政策知晓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民覆盖,实现“全民参保、共创美好”目标,广泛宣传和解读有关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相关医保政策,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健康运行。我局向社会公开采购服务组织协助开展参保发动及医疗保障法规政策宣传活动。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线下宣传项目采购公告
二、项目内容和服务要求
通过开展进社区、进乡镇等宣传活动的方式在新会辖区范围内进行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参保发动、打击欺诈骗保等宣传。
(一)开展进乡镇、进社区宣传医保政策活动,其中覆盖范围为8个乡镇、社区10个;
(二)活动所需的小礼品包括纸巾、环保袋、雨伞、手机支架、保温壶等,由采购方设计,服务方联系厂家制作;
(三)活动需提供活动的照片、满意度和知晓率调查问卷回执等;
(四)主要的活动形式是摊位宣传、政策咨询、义诊服务、互动游戏、有奖问答等,让广大群众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提高医保有关政策法规意识,引导公众正确认知和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法治化水平。
三、项目服务期限
2024年9月至2025年6月(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四、项目费用及结算方式
此次项目费用最高限额为4.13万元,包括服务费、宣传资料及相关宣传用品制作费等,最终购买服务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项目结算方式:本项目资金结算方式及其他具体细节条款在双方签订合同内商定。
五、项目服务供应商资质及资格要求
(一)需在民政部门注册认可的、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并且登记的业务范围中要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以及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至少配备2名全职持证社工;
(三)具有在新会区开展社区宣传活动的经验。
六、确定服务商
本项目属于自主采购项目。通过在江门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项目采购公告,在规定的时限内接受服务商报名并登记。由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政府采购工作小组依据服务内容、报价、资质等条件进行综合评议,确定1家作为服务商。
七、递交报价的相关材料、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报价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项目报价明细表;
3.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相关宣传服务的相关佐证材料;
4.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以上材料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加盖服务方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服务方公章。
(二)递交报价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14:30-17:30)。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三)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中12号)。
八、违约责任
服务方须对任何有关采购方的资料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不得超过采购方委托的服务范围。服务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合同,赔付已支付费用:
(一)不接受采购方的考核或抽查;
(二)服务态度恶劣,给采购方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没有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间和内容完成服务,经双方协调还是不能按时完成;
(四)中选后将服务项目外包其他单位;
(五)不服从采购方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采购方同意,直接或间接以告知、公布、发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的有关数据。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6631683。
特此公告。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