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江海区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宣传覆盖率,提高群众对医疗保障政策,特别是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我局计划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在江海区范围内开展多形式、多样化的宣传活动,欢迎有意向的服务单位积极响应。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2023年度医保政策宣传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进村入户宣传
通过进村入户的宣传方式,对江海区民政部门提供的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低保、低收、特困等)开展医疗救助政策宣传,重点覆盖江海区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残疾等八类困难群众家庭户,累计走访的家庭不少于472户。入户时每户家庭赠送含医保元素的定制宣传物料一份(含无纺布袋、盒装纸巾、指甲钳、雨伞、纯棉毛巾等)、医疗保障政策宣传资料1套。
(二)大型户外集中宣传
分别在礼乐街道人民会堂前广场和外海街道五大祠广场各举办一场医保政策大型户外集中宣传活动。
场景及物料:设有主背景(不小于8*3.2米)、配备音响等音乐设备、接电设备、各配备6个帐篷及桌椅、横幅(3*0.6米,6条)、饮用水等。
(三)宣传物料
订制一批含“中国医疗保障”或“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标识的个性化宣传物料,分别用于入户宣传和户外宣传。具体如下:
三、项目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31日前。
四、服务商资质及履职要求
本项目对服务商的资质及履职要求如下:
(一)服务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二)熟悉江海区的道路及村、社区位置,以便于按地址上门开展困难群众政策宣传服务;
(三)具有服务困难群众和开展户外宣传活动的经验;
(四)具有良好的信誉,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无非正常退出承接我市购买服务项目的行为,年检或年度考核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五、项目经费
此次项目经费总预算4.61万元,服务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项目合同款支付方式
本项目资金结算方式及其他具体细节条款在双方签订合同内商定。
七、公告时间及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11月24日-11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二)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关材料,重点提供:
1.报价材料;
2.单位资质资格的简介和证明材料;
3.近三年参与同类项目情况,取得的荣誉或成果等;
4.配置服务人员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等;
5.服务合同草案;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响应文件至少提供1份正本1份副本,首部和尾部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八、确定服务商
本项目属于自主采购项目。通过在江门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在规定的时限内接受服务商报名并登记。由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依据服务内容、报价、资质等条件进行综合评议,选定一家作为成交服务商。
九、采购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崇德路15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0-3838986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