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基金监管专项检查辅助服务项目。
二、实施时间
项目开展时间:2023年11月-12月。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基金监管实际工作需要,对拟检查的对象进行大数据智能筛查,分析存疑问题。
抽取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数据,根据数据筛查分析结果,抽取其中4家(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的辅助服务。
(二)按照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专项检查工作需求,为每次专项检查配备至少7人/组的专业人员参与辅助专项检查,其中应当包括医疗专家组3人、财务专家组2人、信息专家组1人、现场组1人。(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提供相关辅助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用车、食宿、交通等,并根据检查情况出具检查反馈报告。
(三)服务商在开展检查服务过程中发现的疑似违规或违法情况,应及时辅助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四、资质要求
提供医疗专家服务项目的供应商应具有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配备一定专业医学知识背景的工作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五)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六)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八)前3年内或自成立之日起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无非正常退出承接我市购买服务项目的行为,年检或年度考核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项目预算及结算方式
(一)项目预算:本次项目经费总预算4.2万元;
(二)结算方式:签订协议后,在2023年12月前一次性支付项目经费。
六、采购流程
(一)发布采购信息。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将采购需求在江门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并接受社会各界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
(二)开展采购遴选。由内部询价小组按照评分标准打分,从得分超过60分的供应商中选取最高得分的作为成交供应商。
(三)通报结果并网站公示。遴选结果经提交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会议通报,并在江门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后正式执行。
七、提供材料
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关材料。重点提供:
1.报价材料。
2.单位资质情况。
3.拟安排的服务团队专业水平、服务人员配置情况等材料:(1)近三年参与同类项目情况,取得的荣誉或成果等;(2)配置服务人员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等。
4.单位设施水平:房产证或租房合同、行驶证或租车合同等佐证材料。
5.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首部和尾部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八、采购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中12号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0-6631997
九、公告时间
有效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11月14日(3个工作日),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