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7号)相关规定,我局直接适用《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不再另行制定相关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
2.《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3日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7号)相关规定,我局直接适用《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不再另行制定相关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
2.《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