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6〕2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32号)、《关于六岁以下儿童临床诊疗项目加收范围问题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7〕4431号)和《关于印发<江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江发改价格〔2018〕1232号)等文件的要求,为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起草了《关于实施江门市六岁(含)以下儿童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收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和感谢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3日
传真:0750-3992990
电子邮箱:jmsybj@jiangmen.gov.cn
来函请寄:江门市堤东路93号二楼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并注明“六岁(含)以下儿童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收政策”
邮政编码:529051
附件:关于实施江门市六岁(含)以下儿童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收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