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就医管理,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3号)和《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形成了《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和感谢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27日
电子邮箱:jmsybsyglzx@jiangmen.gov.cn
来函请寄: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10号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并注明“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程征求意见”。
邮政编码:529000
附件: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