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对象申请医疗救助,现将有关审核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提供事实依据和有效证明材料,可直接向属地乡镇(街道)或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2日(公示期为5日)
乡镇(街道)举报电话:6577163(司前镇)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举报电话:6632186
序号
拟救助对象
姓名
家庭所在村(居)
家庭人数
拟救助对象类型
拟救助金额(元)
1
林亚四
司前镇石名上顶村
4
因病致贫
53172.72
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