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医保政策法规培训服务项目
二、实施时间
2022年9月-12月(具体时间待我局确定后提前通知,疫情防控期将适当延迟。)
三、服务内容
以培训学习形式,分两期对全区两定机构、各镇街和社区医保经办人员进行医保基金监管、医保待遇政策及医保经办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区医疗保障部门(含经办机构)负责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人员的医保风险和法律风险意识,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解读医保待遇政策,提升医保经办人员业务办理能力。
四、服务要求
(一)通过现场培训方式,分两期,第一期培训内容主要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医疗救助待遇、参保相关政策及参保操作培训等,参训人员约110人;第二期培训内容主要为医保基金监管相关业务,参训人员约250人。
(二)上述培训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授课费、场租费、餐费、讲师交通费、资料费、服务费等。
五、项目预算
此次项目经费预算4.5万元(含税),最终购买服务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付款方式以合同为准)
六、采购供应商要求
(一)具备符合条件的证照,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二)具有开展针对我市医疗、生育保险法规政策、管理、服务及相关领域培训的业务能力,以及有开办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等业务培训班的经验。
七、验收方式
在完成服务内容后的5个工作日内,服务方可提出验收申请。服务方提出验收申请前,应至少完成并提供采购方认可的相关资料,同时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一)服务方已完成相关服务。
(二)服务方提供医保基金监管、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培训的完成情况,并经采购方审核同意;提交的有关验收材料经采购方核定后方可进行项目验收。
八、提供材料
投标供应商根据本公告中提出的相应要求编制投标响应文件。重点提供以下材料:
(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本情况简介;
(二)单位资质情况;
(三)合同草案;
(四)其他应提供的材料(报价单、培训方案等)。
投标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首部和尾部加盖服务方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服务方公章。
九、确定中选服务方
若有多家供应商竞投,将按照附件2的评审标准综合评比,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违约责任
服务方须对采购方任何有关的资料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服务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合同,赔付采购方全部项目支付资金:
(一)不接受采购方的监管;
(二)服务态度恶劣,给采购方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没有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间和内容完成服务,经双方协调还是不能按时完成;
(四)中选后将服务项目外包其他单位;
(五)不服从采购方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采购方同意,直接或间接以告知、公布、发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的有关数据。
十一、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于2022年9月16日17:00前将相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综合组(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中12号1号楼5楼)。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0-6631683
特此公告。
附件: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关于采购医保政策法规培训服务项目评审表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