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药品采购平台数据监测分析统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对比我市需要采购的药品在省内三大平台的挂网价格等数据,并对我市部分已采购药品的相关数据进行监测、分析和统计,形成有关报告定期(每月)报送采购方。
(二)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一)项目内容,并及时向医保部门、经办机构和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反馈、展现相应的结果、情况和报告。
(三)项目所需的信息系统(包含系统配置、硬件部署与调试、运维管理和相关培训)由服务方提供,并应实现与省内三大平台数据对接功能(包括对三大平台系统的接口进行标准化梳理、封装,形成接口规范,提供开放式的标准接口,提供数据导入)。
三、项目服务时间
从签订协议之日至次年签订协议日期的前一日,服务周期为12个月。
四、项目经费
本次服务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项目经费采用分期支付办法,在签订合同后,首次按项目经费总额的90%支付给服务方,作为项目启动经费;在约定时间内服务方完成项目并通过验收的,支付余下10%的项目经费。若有异议,则协商进行结算。
五、资质要求
(一)服务方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二)服务方具有从事类似项目业绩,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服务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六、提供材料
(一)单位资质资格的简介和证明材料。
(二)响应服务内容和用户需求的具体方案。
(三)服务合同草案。
(四)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有关项目服务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首部和尾部加盖服务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服务单位名称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
七、确定中选服务方
若有多家服务方竞投,由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小组进行评审,经评审确定成交服务方。
八、违约责任
服务方须对采购方任何有关的资料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服务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合同,赔付采购方全部项目支付资金:
(一)不接受采购方的监管。
(二)服务态度恶劣,给采购方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没有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间和内容完成服务,经双方协调还是不能按时完成。
(四)中选后将服务项目外包其他单位。
(五)不服从采购方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采购方同意,直接或间接以告知、公布、发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的有关数据。
九、采购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堤东路93号2楼
联 系 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0-3992982
十、公告时间
有效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26日(3个工作日),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