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鹤山市医保局通过自评自查、专家评审、强化运用,抓好全市29家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分级管理评审工作,全面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医保精细化管理,切实保障群众医保权益。
一是自查自纠“找不足”。印发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自评表,覆盖定点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如基本条件、基础管理、服务管理、质量管理、目录管理、药品管理、信息管理等七个方面,涉及42项考核内容,实现对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全流程的客观评价。定点医疗机构逐一对照评分表每一条指标进行自评,并在自评结果的基础上自查自纠、立行立改,进一步明晰自身存在不足及差距,自觉加强内部管理,全面规范诊疗行为。
二是专业评审“纠问题”。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医保、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相关领域的医疗专家组成,确保评审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评审工作小组深入各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实地考察、病历审查、患者访谈等多种方式,全面评估医疗机构运营状况和服务水平,并从医疗技术、病历抽查、服务质量、内部管理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评初步结果,并及时反馈给相应医疗机构,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三是结果应用“促提升”。根据初评情况,分AAA、AA、A三个级别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面评定,初步评定AA级20家、A级9家,上报江门市医保局。召开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会议,通报初步评审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促进互相学习提升,做到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把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评结果与医保付费、年终清算等挂钩,进一步激发医疗机构内生动力,为参保群众提供合理优质的医疗服务。
(鹤山市医保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