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进一步保障参保患者用药需求,根据省、市医保部门的部署,台山市药品单独支付政策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台山市共有8138名参保人享受到相应待遇,参保人单次就诊最高报销金额超过10000元。
单独支付是指参保患者就医期间使用国谈药时,药品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与定点医疗机构单列结算,不纳入相关额度。单独支付政策的落地,让国谈药有了医保报销的“直通车”。一是缓解参保患者的就医负担。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和住院期间使用单独支付范围内的药品,其报销费用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56万元/年、居民医保30万元/年),提高患者用药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二是缓解国谈药进院难、报销难问题。单独支付药品实行“一单式”结算,参保患者在普通门诊和住院期间发生的单独支付药品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与定点医疗机构按项目结算,这使得医院压力变小,患者用药更加便利,提高国谈药品的实际使用。
2024年,台山市执行的单独支付药品范围由原来的406个增加至526个药品,单独支付药品范围进一步扩大,其中协议期内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为397个,竞价药品为33个,转为医保药品目录内常规药品的原国谈药93个,医保药品目录内“岭南名方”医院制剂3个,单独支付药品“上新”的数量达到120个,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需求。
下一步,台山市局将加强对单独支付药品结算情况的统计监测,促进单独支付药品规范、合理使用,确保医保药品单独支付政策惠及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台山市医保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