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鹤山市局贯彻落实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不断优化医保经办流程,持续提升医保服务效能,着力减轻参保群众“跑腿”“垫资”负担。
据了解,之前外市参保人到鹤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医疗机构暂无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需由参保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再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零星)报销,垫付压力大、来回奔波苦、结算时间长。
为此,鹤山市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扩面工作,积极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做好接口改造、联网测试,进一步提升全市异地就医服务能力。截至目前,鹤山市符合接诊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实现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让参保群众在异乡看病就医更有“医靠”。
“现在,在就医地和参保地同步开通联网结算的前提下,鹤山市参保人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江门市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直接报销医疗费用,无需先行垫付再回到鹤山办理零星报销。江门市外参保人在鹤山市也同样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红利。”鹤山市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统计,2023年1-6月,鹤山市参保人在江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3527人次,其中实时结算 2988 人次、医保基金支付3608.59万元;门诊(含普通门诊、特定病种门诊)就诊6757人次,其中实时结算4177 人次、医保基金支付 312.29万元。江门市外参保人在鹤山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989人次,其中实时结算749人次、医保基金支付 320.06万元;门诊(含普通门诊、特定病种门诊)就诊1940人次,其中实时结算1827人次、医保基金支付41.03万元。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今年6月,鹤山市局以“做好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让群众在异乡更有‘医靠’”为主题,组织开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以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为主要宣传阵地,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走进群众身边宣传解读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让他们找得到、看得懂、说得清,真正享受到医保惠民政策。
同时,为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更加方便群众异地就医,6月30日起,鹤山市全面实行省内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免备案制度,即参保人非急诊且未转诊临时外出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出院时可直接联网结算医疗费用,享受更加高效便捷的异地就医服务。
下一步,鹤山市局将进一步加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依托镇(街)、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点,提供异地就医备案帮办代办服务,让医保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鹤山市医保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