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部署要求,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新会区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6月28日,新会分局联合新会区卫生健康局召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执行情况通报和集中约谈会议。新会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区卫健局分管领导出席会议,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领导、相关工作人员约3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关于前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完成情况的通报》精神,并对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在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存在不报量不采购中选产品只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已报量不采购中选品种、已报量未完成约定采购量、完成约定采购量但非中选药品使用量占比高于50%等四类问题及各医疗机构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会上,新会分局和区卫生健康局针对通报的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新会分局局长李瑞敬对医疗机构进行了集体约谈。
会议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务必高度重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一要认清当前形势,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改革,是中央、省、市高度重视和强力推动的一项改革任务,不仅有利于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更有利于预防和遏制药品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助推清廉医院建设。二要强化责任意识,开展自查自纠。严格履行药品采购主体责任,常态化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强化日常管理、精准报量,定期梳理采购数据,按时完成采购任务,对会上通报的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强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力争100%完成集中带量采购任务。三要强化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新会区医疗机构集采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度督查、业务指导,细化工作措施,同时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防范廉政风险,力促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下一步,新会区将多措并举确保药品集采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形成医疗、医保、医药多方联动,共同推进集采政策落地惠民。
(市医保局新会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