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年度清算工作,支持医疗机构良性运作,2023年5月9日上午,江海分局局长谢党恩同志召集江门市江海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2022年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年度清算工作。
会议通报了2022年江海区基本医疗保险可分配资金总额拟定情况与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年度分值单价,审议并通过了市医保中心江海分中心提交的《2022年江门市江海区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清算初步方案》。会上,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结合单位职能,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对下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会议确定,2022年江海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费用年度清算偿付额分别为344.96万元和145.74万元。
会议要求,市医保中心江海分中心要按程序报市联席会议,尽快完成2022年度江海区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清算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议事协调作用,紧密配合,主动履职,积极作为,全面落实基金监管责任,提升基金监督管理水平,为医保基金监管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协力营造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构建稳定的医保基金运行环境。
(江海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