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医保关于“乙类乙管”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优化资金拨付流程,保证报送数据的准确性,2023年2月27日,江海分局再次组织召开了江海区“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落实协调会议,卫生健康局及有住院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参加了会议。
会上,江海分局就“乙类乙管”后江海区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结算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核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医疗费用情况,保证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市医保中心江海分中心和卫生健康局就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的疑问一一解答,现场指导“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住院、门诊结算数据的报送口径。
江海分局副局长黎国强同志强调,定点医疗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理解政策内涵,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医疗费用数据报送工作,做到应报尽报;卫生健康部门和医保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审核把关,统筹做好不同阶段的结算数据报送,积极稳妥确保“乙类乙管”后的医疗保障政策落地。
(江海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