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下午,鹤山市局召开2022年度工作总结大会,全面总结回顾了2022年工作亮点,研究部署了2023年重点工作。局机关、医保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22年以来,鹤山市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立足群众医保“急难愁盼”问题,主动担当作为、深化改革创新,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及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自主研发的药品采购监管系统获上级部门肯定,在江门四市三区推广使用;稳妥应对医保政策重大调整,退休职工一次性清缴率排名江门前列;首创鹤山市易参保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参保手续“不见面办”;在江门四市率先完成了医保服务大厅高标准建设,实现了经办业务顺利移交。
会议强调,全市医保系统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突出党建引领、政治统领,统筹发挥医保“保民生”“促经济”的作用,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医保干部队伍,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医保工作取得新发展新进步。
会议要求,2023年,全市医保系统要贯彻落实鹤山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紧扣“拔头筹、争上游”工作目标,实现医保经办业务职责顺利交接、平稳过渡,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缩短办结时限,向基层延伸医保经办服务网络,争创省级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示范点。同时,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好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鹤山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