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1月10日下午,台山市医保局组织台山市财政局、卫健局、社保局、疾控中心召开推进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落实工作会议,会议共12人参加。
会议由台山市局局长谭春英主持,首先台山市局相关业务负责人员就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以及医保经办相关工作要点进行讲解;接着参会人员分别就新冠患者的确定、医保支付政策的优化、临时医保药品目录的执行等实施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同时对“乙类乙管”医保政策落地实施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结合部门职能,确保相关政策准确快速落地;二是要精准领会把握政策精神,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保障病患者权益;三是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台山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