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发挥好医保职能作用,开展好实施“乙类乙管”后医疗保障相关工作,保障参保群众权益。1月9日,新会分局组织召开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专题工作会议,新会分局及新会分中心各业务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新会分局副局长李建军传达了市医保局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推进工作会议精神,主要讲解了政策优化调整的重点内容,让参会人员对政策文件有更深入的了解。
紧接着,在新会分局局长李瑞敬的带领下,全体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冠治疗医疗保障经办工作》等相关文件,包括扩大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范围、住院及门诊费用结算、医保药品目录、政策宣传培训等内容。各参会人员结合各自部门职能,研究讨论如何更好推进实施“乙类乙管”后的医疗保障工作。
李瑞敬局长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准确理解政策内涵,深刻领悟会议精神,抓好政策执行,充分认识到做好“乙类乙管”实施后相关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迅速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对照工作任务清单,落实好系统改造、费用结算清算、有新冠治疗能力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摸底及临时专项协议签订等工作。三是加强部门沟通协同,一方面要加强与上级部门交流沟通,及时上报和妥善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反映群众需求和意见;另一方面要加强与财政、卫健、医疗机构等部门沟通联动,凝聚合力,共同落实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四是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工作,统一宣传口径,及时解答群众咨询,回应群众诉求,并加强风险预警和隐患排查,提前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全力消除化解不稳定因素。
新会分局与新会分中心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作为,紧密配合,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落实落细各项医疗保障工作措施,履行医保职责,全力以赴“保健康、防重症”,平稳有序推动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落地见效,保障群众安全健康及社会和谐稳定。
(新会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