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江海区2021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年度清算工作,2022年10月24日上午,受江海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召集人谢党恩同志委托,江海分局副局长黎国强同志召集江海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1年江海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2021年江海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同比分别增长22.21%和8.18%,预计分别可支付8个月和4个月医保待遇。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医保中心江海分中心提交的《2021年江海区医疗保险基金住院医疗费用可分配资金总额方案》和《2022年江海区医疗保险基金住院医疗费用年度总额控制指标拟定方案》。
会议要求尽快按程序报市联席会议研究确定2021年江海区医疗保险基金住院医疗费用可分配资金总额方案,加快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年度清算工作。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主动履职,积极作为,全面落实基金监管责任,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日常监管,提升基金监督管理水平,构建稳定的江海基金运行环境。
(江海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