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了,我市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为4500元,包括门诊诊查、生化检验和影像检查、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等医疗服务价格的总和,不含种植体和牙冠等。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费用不得超过调控目标,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的调控目标分别为4500元、4275元、4050元。
《通知》公布了,我市15个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拆分子项目为28个)的市政府指导价。并要求各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明码标价、日费用清单制度等规定,切实做好价格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患者对其就医全过程价格信息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