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医保局紧紧围绕“三医联动”,坚持真联善动、同向发力,全力推进医药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推进医保支付改革。修订完善我市2022年病种分值库,建立基层病种并实施同病同价,将中医优势住院病种及基层门诊常见中医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基本医疗保险病种扩展到9658个,诊治编码达到10456个。基层病种达到695个,中医住院病种扩展到48个、中医基层病种9个。进一步简化日间手术病种准入门槛,规范日间手术目录库,将日间手术病种扩展到62个,积极鼓励日间手术开展。适当调整生育保险门诊医疗费用定额结算标准,参照医保定额标准的调整幅度,将2022至2024年度产前检查、终止妊娠(门诊)、放(取)环等门诊定额结算标准上调5%。
二是常态化实施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全面落实国家、省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其中,在药品采购方面,我市共执行了六批药品国家集中采购和两批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涉及137家医疗机构,共281种药品,累计节约医保基金1.56亿元。在耗材采购方面,耗材采购方面,我市共执行了国家、省共八批耗材集中采购,涉及68家医疗机构,共102种耗材。同时,按照省有关药品耗材医保支付标准文件的要求,及时做好我市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的政策衔接和落地实施工作。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不断调动和提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全市医疗机构参加广东联盟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等八类耗材采购工作,推动新冠病毒核酸单样检测服务及试剂费用总和降至不超过每人份13.5元、混合检测价格统一降至每人份2.8元。
三是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组织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评估,收集整理有关数据资料,结合我市实际进行论证分析,形成了《2022年江门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报告》。根据我市医疗机构的临床业务需求,按规定制订了257项新增、修订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政府指导价格。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7414项,其中新增基本医疗服务项目195项,修订医疗服务项目62项;已开展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共16项,涉及公立医疗机构共8家;已开展的市场调节价项目共284项,涉及公立医疗机构共25家。
(市医保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