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将“落实门诊共济保障”列入市政府民生实施项目。作为该项工作的承办部门,市医保局紧密结合江门实际,强化责任、突出重点、细化措施,高质量完成市定民生实事目标。
一是提高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基金支付比例。我市职工医保在职职工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含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从70%提高至75%,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从50%提高至6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同步提高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从70%提高至75%。二是提高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月度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普通门诊,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月度最高支付限额由50元/月提高至80元/月;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由40元/月提高至70元/月。三是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月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上月基数的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每人每月126.80元。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拓展到家庭共济。此外,还将肺动脉高压病种调整至一类待遇,多发性硬化病种调整至二类待遇,进一步减轻参保人门诊特定病种的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