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市医保局召开门诊共济保障 会,就《 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意见》进行再宣传再解读,并现场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会议期间,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小平围绕门诊共济保障改革背景意义进行简要说明。他指出,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是贯彻落实国家、省新政策的具体措施,通过“两提高一扩大”的优化提升,为参保人提供更强的门诊待遇保障。随后,相关科室负责人对职工参保人的普通门诊报销变化情况进行了解析,市医保中心负责人就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和普通门诊统筹办理选点事项进行了介绍。
会议期间还回答了媒体记者关心关注的其他问题。
(市医保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