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民覆盖,实现“人人参与、共建共享、人人享有”目标。11月2日下午,江门市政府召开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会议。赖燕芬副市长参加会议并作讲话,各市(区)政府、各级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医保局局长张慧琳总结了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情况,并对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市税务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征缴工作作了发言。
赖燕芬副市长对下一步医保参保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参保工作认识。做好医保参保工作、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是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手段,是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必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这项“系民生、顺民心、合民意”的工作,抓紧落实,抓出成效。二要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工作措施。在缴费标准提高、疫情负面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困难和挑战下,参保扩面工作的压力和难度都比往年大大增加,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当前医保参保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把握重点,摸清底数,加强协作,广泛宣传,优化服务,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推动参保工作。三要加强责任监督,全面完成参保计划。各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领导,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协调好各部门共同推进。各级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及时掌握情况并解决问题。同时,建立健全联合督办机制、定期通报制度和考核结果运用,确保2022年医保参保任务计划全面完成。
江门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76元,参保人应按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2022年度居民医保参保费;集中缴费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参保对象为:
1.本市户籍的未就业城乡居民;
2.非本市户籍的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中职技校(含民办中职技校)和中、小学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以及幼儿园、托儿所儿童;
3.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的学龄前子女;
4.持有我市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
参保群众可通过微信“粤医保”“粤省事”“粤税通”等线上方式,或者村(居)委会、各地基层服务机构等线下方式,为本人或代他人缴费。
(市医保局基金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