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政府将提升医保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水平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并将推进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分类保障改革、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政策等工作事项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清单。市医保局作为牵办部门,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积极推进,提前保质完成了目标任务。
一是提升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水平。将门诊特定病种范围扩大到57个,覆盖了恶性肿瘤、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及儿童白血病等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分类核定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标准,进一步明确对门诊特定病种不设起付线,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至不低于70%。同时,全面精简申请、年审手续,推动将认定审批权限延伸至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一站式”便捷办理和全城通办,更好的保障了参保人门诊医疗需求。二是稳步推进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分类保障改革。牵头制定出台了《江门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类保障实施方案》,在保持基本医保待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建立待遇水平与缴费挂钩的工作机制,逐步提高了职工医保待遇水平。同时,全面规范了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优化了筹资机制、完善了就医服务管理。特别是针对长期以来社会各界普遍反映强烈的市内转诊制度与医保待遇挂钩的做法,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正式予以取消。同步取消了医保住院时间需超24小时才可以纳入医保住院报销的规定以及超过48小时未进行住院医保登记降低报销比例的规定等。三是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政策。认真执行落实省级统一筹集资金、统一支付费用的工作要求,及时上解医保基金近5亿元,用于保障全市人民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全程做到了“钱等苗”,为迅速筑牢免疫屏障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做好上述工作任务的同时,市医保局还紧密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聚焦群众关切的“急难愁盼”事项,加大工作力度,以扎实富有成效的工作举措提升百姓医疗保障工作获得感。一方面统一全市医疗救助经办管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救助对象范围、统一救助方式、统一救助待遇标准、统一经办服务、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信息系统。明确收入型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待遇享受开始时间、支出型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救助范围以及二次救助政策,推行医疗救助零星报销容缺办理。另一方面率先部署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工作。通过开展定点零售药店供应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试点,允许参保患者凭外配处方等资料,到参与试点的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发生的费用按照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纳入门诊特定病种报销范围,进一步提高群众获得国家谈判药品的可及性。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继续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实实在在搞调研,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努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市医保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