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史学习教育启动以来,市医保局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紧紧围绕本职、日常和群众关切的小事发力,办好事关高质量发展、打基础利长远和群众“急难愁盼”等三个层次的惠民实事,以扎实富有成效的工作举措提升百姓医疗保障工作获得感。
一、立足本职,办好事关高质量发展的实事。
聚焦当前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短板和瓶颈问题,着力深化改革创新,固本强基、提质增效,推动全市医保事业迈向更高质量发展。一是坚决守好人民群众“救命钱”。深入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健全完善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充实监管队伍,组织开展对全市“两定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有力确保了基金安全、稳健、高效运行。二是稳步推进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分类保障。牵头制定并提请市政府审议通过了《江门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类保障实施方案》,在保持全民医保待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建立待遇水平与缴费挂钩的工作机制,全面规范了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优化了筹资机制、完善了基金和就医服务管理。三是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成功推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江门上线运行,全市所有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省医保专网的方式顺利接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实现普通门诊、特定门诊、住院就医等医保待遇享受和参保缴费、关系转移、身份识别、信息查询等经办业务办理。
二、围绕日常,办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
紧紧围绕规范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效能,搭平台、抓细节、建机制。一是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制度。建立健全了医保支付制度评议组织,坚持动态调整病种收付费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江门本土病种库及其分值库,在全省率先扩设783个基层病种,病种分值付费精细化管理成效显著,为全省提供了“江门经验”。二是统一全市医疗救助经办管理。研究制定《江门市医疗救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全市医疗救助实行“六统一”的市级统筹管理模式,即统一救助对象范围、方式、待遇标准、经办服务、基金管理和信息系统。同时,进一步明确收入型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待遇享受开始时间、支出型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救助范围以及二次救助政策,推行医疗救助零星报销容缺办理。三是着力提升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依托医保电子凭证,打造便民服务平台,全市已有142多万人注册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两定医药机构”均已纳入医保电子凭证应用范围,全面实现扫码支付购药就医费用,以及个人账户信息查询、医保相关机构查询和异地就医备案等医保业务功能,初步实现了医保业务“码上办”全覆盖。
三、紧盯关切,办好群众“急难愁盼”的实事。
始终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全力以赴办好群众“急难愁盼”的实事。一是全力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保障。认真执行落实省级统一筹集资金、统一支付费用的工作要求,及时上解医保基金近5亿元,用于保障全市人民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全程做到了“钱等苗”,为迅速筑牢免疫屏障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提升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水平。将门诊特定病种范围扩大到57个,覆盖了恶性肿瘤、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及儿童白血病等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进一步明确对门诊特定病种不设起付线,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至不低于70%。同时全面精简申请、年审手续,推动将认定审批权限延伸至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一站式”便捷办理和全城通办。三是率先部署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工作。围绕解决“抗癌药进得了医保,进不了医院”的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探索定点零售药店供应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试点改革,允许参保患者凭外配处方等资料,到参与试点的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发生的费用按照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纳入门诊特定病种报销范围,进一步提高群众获得国家谈判药品的可及性。四是促进医保待遇公平可及。针对长期以来社会各界普遍反映强烈的市内转诊制度与医保待遇挂钩的做法,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科学组织论证,积极协调,克服阻力,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正式予以取消。同步取消的还有,医保住院时间需超24小时才可以纳入医保住院报销的规定以及超过48小时未进行住院医保登记降低报销比例的规定等。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继续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实实在在搞调研、找问题,坚持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坚持实打实、硬碰硬,不达目标不罢手,确保学习教育的落点真正落在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全面发展上,落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核心宗旨上。
(市医保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