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史学习教育启动以来,市医保局党组把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紧盯群众关切,全力以赴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7月1日,正式实施的《江门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类保障实施方案》,全面清理了一批不合理限制医保待遇公平享有的制度规定,深受群众好评。
一是取消住院市内转诊与医保报销比例挂钩的做法。新会、台山、开平、鹤山、恩平五市(区)参保人直接到市直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诊,按规定的标准享受医保待遇,是否办理市内转诊不再影响医保待遇的正常享受。二是取消医保住院时间需超24小时才可以纳入医保住院报销的规定。符合医疗机构住院规范的(含住院时间不满24小时、日间手术、病情危重需转院或抢救无效死亡等情形)的医疗费用均纳入医保住院费用结算范围。三是取消超过48小时未进行住院医保登记降低报销比例的规定。全市参保人应在入院后48小时内办理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登记手续,配合驻院代表做好相关核查工作,因个人原因超过48小时未办理的,不再降低相应报销比例。
除上述外,还同步完善了部分门诊特定病种的就医规定。将肺结核类病种的就诊范围扩大至我市以及经批准的市外肺结核专科防治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将精神病类病种的就诊范围扩大至精神专科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综合医院精神专科以及经批准的其他支付情形医疗机构。
该消息一经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推出,短短几个小时内阅读量即接近15万,数百位市民在线点赞。多位市民致电表扬市医保局用心办实事,真心解民忧。
(市医保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