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门市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现面向广东省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聘职员,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职责
(一)选聘岗位
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职员20名,其中管理岗位(八级及以下)10名、专业技术岗位(八级及以下)10名(详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疗保障)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工作。
3.负责医疗保障资金(基金)财务会计等管理、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和结算,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工作。
4.协助拟定医药价格及医保相关医药管理服务的技术标准规范、医保支付标准谈判等工作;协助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经办管理工作。
5.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选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年龄40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日期起算含当日(下同);
(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7月1日;
(六)应聘管理岗位八级的,必须为现聘在管理八级岗位的干部身份人员;应聘管理岗位九级及以下的,必须为干部身份或经公开招聘聘用在管理岗位上的工人身份人员;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9:00至7月23日16:00,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从“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rajayuj.com/bmpd/jmsrlzyhshbzj/zwgk/gggs/index.html)登录。流程如下:
登录报名系统-->阅读相关文件-->注册用户-->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学历证书、身份证上传(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文件不得大于80KB)、工作证明-->选择岗位报名-->确定报名-->系统自动审核确认报名结果-->打印报名登记表(须A4纸双面打印,资格审核时须提交)-->完成报名。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体检。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证回执、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以及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体检。
2.应聘人员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我局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因电话号码错误或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不能联系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面试
1.面试资格审核。我局组织面试前,将对所有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审核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工作经历佐证材料(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
2.面试时间。结合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确定,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面试。
4.面试合格线。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
(四)体检
我局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名次及所报岗位选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程序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我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六)商调
对考察合格人员,转商调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选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要求者均可报名;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与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及各分局)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国家职能部门认定为失信人员的。
(三)咨询电话:0750-3992987,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联系人:朱女士。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