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江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医保函〔2020〕64号)有关经办机构复查阶段的要求,我局于8月14日对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现场复查。
此次复查对象为市社保局,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经办管理服务相关制度,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执行新冠肺炎救治医保政策不严格、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虚假参保、虚假缴费、违规拖欠定点医药机构费用,以及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情况。检查人员对照检查表的项目,通过现场检查档案资料,经办机构的制度完善、支付医保费用票据齐全,没有发现违规行为。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继续扎实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治理行动,压实责任,对发现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确保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