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生办〔2017〕111号
关于新会区“8·8”非煤矿山安全事故的通报
各市、区安委办,市直有关单位:
2017年8月8日凌晨2时,江门市文丰石业有限公司开采平台发生塌方,事故造成1名作业人员死亡。在短短两个多月时间里,尤其在当前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及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特别敏感时段,我市非煤矿山领域再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影响恶劣。该起事故充分暴露出我市非煤矿山领域的诸多突出问题:一是矿山企业没有深刻汲取恩平市“5•16”非煤矿山坍塌事故教训,没有按照特别防护期、汛期安全生产部署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管控;二是矿山企业存在夜间开工不按标准配备安全设施、不按开采设计方案作业、不落实排险作业措施、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突出问题;三是矿山企业因许可采矿时间有限而盲目追求效益、赶工赶产、压缩成本(突出表现为压缩用电成本),从而对很多整治费时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冒险作业;四是矿山企业员工安全意识薄弱;五是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日常重监督检查轻执法处罚、复查工作及整改落实跟踪不到位,未能充分发挥监管执法的效能和震慑作用。
为杜绝类似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当前特护期事故防控工作,以事故警示教育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地,确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及全市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要深入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结合近期国家和省相关工作部署以及市安委会《江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江安生字〔2017〕10号),紧盯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并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刻汲取新会“8•8”非煤矿山安全事故教训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度,切实强化“四个意识”,深刻汲取恩平市“5•16”、新会“8•8”非煤矿山安全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同时,要重点加强事故警示教育,组织所有非煤矿山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受警示”,坚持把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落脚点。
二、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江安生办〔2017〕96号)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立即组织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细致、全覆盖式、彻底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对非煤矿山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开展重点检查,进一步推进我市非煤矿山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做到“全面排查、科学分类、及时登记、落实管控、实现闭环”,加强事故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增强抗风险能力,坚决遏制非煤矿山领域类似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及当前汛期高温天气实际,抓好《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全面整治采场边坡、防(排)水设施、机电设备,排土场边坡、泥石流拦挡设施,以及矿区道路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等事故易发部位和环节事故隐患,重点对山体地质灾害影响周边山体稳定性和防洪能力、监测监控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未落实安全标准并经相关机构核实确认前严禁夜间作业,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监控制度,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确保不出事故。
非煤矿山企业要组织技术人员或聘请专家对本企业安全管理、安全设施、工艺设备、“三违”现象等进行全面排查梳理,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并按照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要求实施整改。
四、扎实开展非煤矿山监管执法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专家会诊、联合执法等形式,加强对辖区内非煤矿山的监督执法检查,集中攻坚整治重大隐患,特别是对在建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情况、停采区及停止使用的排土场、矿山防范三类(防火灾、防透水、防范边坡坍塌)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停产停建矿山安全管理以及高陡边坡、排土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实施重点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偷挖盗采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必须严格执法,一律停产停业整顿,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并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时限要求,推动企业在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方面做到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发现一个、整治一个、销号一个,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五、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对新招录员工及转岗员工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规章,要保证员工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安全风险和处置措施,提升全员岗位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技能,同时,要定期组织员工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掌握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六、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事故发生地区要依法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调查事故,查清事故原因,督促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要按照《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类型及标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两法衔接工作,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要对事故发生单位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彻底整治安全隐患。
请各地迅速将此通报传达至辖区内各镇(街)及所有非煤矿山企业。
江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安委办
江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印发
校对人:刘骥 打字: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