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应急管理局采购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对“江门市2024年全国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暨2024年江门市防灾减灾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服务保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举办我市今年的全国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并组织开展一场防灾减灾综合应急救援演练,现拟以购买服务方式选取活动策划供应商,负责活动项目的整体策划、场地布置和筹备举办等事宜。
(二)项目要求
1.策划并组织实施江门市2024年全国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负责舞台设计、出图和搭建工作。舞台面积不少于70平方米,高度不少于0.8米;整个会场帐篷不少于300平方米,配备座椅不少于100张,均为靠背塑料椅;现场还需设置12平方米的指挥帐篷(户外小型帐篷)不少于10个;舞台设置不少于30平方米LED显示屏,主屏两边侧板需桁架贴Kt板裱喷画,配备足够的搭建材料、相关电子设备。舞台配备大型音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调音台、主扩扬声器、主次低音箱、监听音箱、主扩功放、超低功放、监听音箱功放、数字动态处理器、数字音频效果器、专业无线麦、麦克风支架等;供应商需要保障播放采购人提供的宣传视频。配备全程视频采集设施用于活动期间的现场全景和局部的视频采集工作。图文等所有宣传资料的版权及使用权归属采购人所有。
2.策划并组织实施2024年江门市减灾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统筹演练策划,含编制演练方案、脚本,召开工作会议落实参演单位职责、举行彩排等。组织演练实施,在演练活动前3天内,完成演练场地布置等全部准备工作;在演练过程中做好网络直播;网络直播时,需安排不少于5个摄像机位、1个航拍机位,并做好摄像、切换、网络推流(直播画面加标题背景LOGO)及后期制作等。在演练结束后7天内完成录播拍摄制作等后期工作。
(三)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期限至2024年5月底。
(四)付款方式
中标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确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
二、供应商的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日期当天信用中国和信用江门的截图信息,否则视为该项资质不通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含税)为20万元, 其中用于宣传活动的预算为5万元,用于开展演练的预算为15万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4年4月7日前向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17:30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农林东路23号应急支援和物资保障科518室。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标的服务、其他附件、设备租用和安装等一切税费、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资料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我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其他事项
(一)本招标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二)投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三)招标人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四)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七、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4年4月7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279306,联系人:林生。
如对招标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我局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279672。
附件:综合评审表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