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为提升我市整体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强化市应急救援支队的三防抢险救援能力,我局拟购置应急抢险物资装备一批。
二、采购单位及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项目名称:2023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采购应急抢险物资装备项目
三、项目需求
(一)购置内容和要求
1、水域救援救生衣25套;
2、水域救援头25个;
3、湿式水域救援服25件;
4、水域救援手套25双;
5、水域救援靴25双;
6、抛绳包25个;
7、气胀式救生腰带25条;
8、一次性气瓶(24g,搭配气胀式救生腰带)50个;
9、漏电探测仪6个;
10、救生抛投器4套;
11、充气气瓶(搭配救生抛投器使用)5个;
12、水域救援割绳刀40把;
13、水域救援方位灯40个;
14、10-100-20水带600米;
15、8-200-20水带500米;
16、水深探测仪2个;
17、水域救援头灯35个;
18、水上飞翼2套;
19、切割锯1台;
20、水下救生手环25个;
21、多功能担架1副;
22、救生软梯1组;
23、水域打捞杆1条;
24、绝缘拉杆1条;
25、水域救援牛尾绳25条;
26、滚钩1条;
27、撑杆1杆;
28、水域救援漂浮救生绳25条;
29、漂浮担架1个。
具体参数内容详见附件。
(二)项目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三)报价要求
采购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元整(小写:¥360,000元),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费用为包干价,经费包含供应商运输费、税费等相关费用。
(四)报价单格式(请供应商按照如下格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同时,各单项装备响应情况(含详细品牌型号、参数情况和单价情况)需统一列表附后。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条件
(一)供应商须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
五、结算方式
项目费用以最终项目合同为准。货物通过验收之日起,并收到发票后15日内采购人向投标人全额支付项目费用。
六、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七、解决争议方式
项目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政策相抵触。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八、采购项目评审方法
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的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择优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九、报名方式
(一)凡有意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17:30期间,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书面资料一式伍份(须分别装订,且密封在同一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支援和物资保障科。
(二)报价时须同时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资料接收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电话:0750-3279396
附件:1.购置应急抢险物资装备需求清单
2.2023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采购应急抢险物资装备项目综合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