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我局现公开选取采购代理机构。具体事项要求公告如下:
一、选取单位: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2023年广东省江门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约1200万元
四、项目概况:通过公开选取确定1家采购代理机构,负责“2023年广东省江门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供应商选取,采购以水灭火机具、森林消防运输装备、扑火辅助装备、指挥辅助装备、队员防护装备等物资装备。
五、选取原则及方法:坚持“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告时间结束后没有机构响应的,延长公告时间;独家响应的,直接选取;多家响应的采取通过综合评审比选的方式确定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六、相关要求
(一)必须已根据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要求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权限登记,已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中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包括政府采购委托代理或同类表述,熟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并能提供相关成功案例、证明材料。
(六)中选机构负责“2023年广东省江门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由江门市应急管理局与中选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具体项目开展时间将视项目进度情况而定。
七、报名文件清单及要求(报名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用信封密封好,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报名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一)报名机构概况。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在政府采购网的代理机构库的注册备案证明截图。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打印件。
(五)采购代理公司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材料复印件、相关场所及设施设备照片。
(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人员简历(附相关证明材料)。
(八)以往承担的同类采购代理项目一览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九)采购代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十)诚信承诺书(格式自拟)。报名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江门市应急管理局有权作出取消资格的决定。
八、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6日17时30分,凡有意参与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的单位,请于报名时间内向江门市应急管理局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江门市应急管理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东路23号三楼320室)。
(三)上述报名资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另需提供电子版(用U盘介质装载),原件备查。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750-3279290。
九、本次选取采购代理机构不收取报名费用。对未入选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作书面解释。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