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等规定,江门市应急管理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江门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为江门市冶金等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期限
自2023年9月6日起至2024年9月5日,承担江门市冶金等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定级组织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评审技术人员的管理:按照评审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对冶金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技术人员从业登记管理,承担评审技术人员考核与管理等工作。定期开展评审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升培训,不断强化评审能力和水平;
(二)三级企业评审管理:按规定对我市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治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定级组织、审核、出具审核定级意见等工作;组织上述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期满复评工作;
(三)按不低于20%的比例开展企业标准化评审和定级后的质量抽查工作。
三、其他事项
自公告之日起,有关上述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的具体事宜向江门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咨询。
江门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联系人:李永金;咨询电话:0750-3279617、3279697。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监督投诉电话:12345、12350。
特此公告。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