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应急〔2023〕131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应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及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能力,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委托江门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组织举办工矿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2023年6月,分为5期,有关安排见附件1。
二、培训地点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术报告厅(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五邑路683号)、江门市委党校(农林横路11号)大礼堂。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结合辖区实际,统筹协调做好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于6月16日前将名单(附件2)的电子文档通过粤政易报送至我局安全生产基础科(联系人:林益利,电话:3279652)。
(二)请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对照有关要求,组织本辖区内相关企业于6月20日前在参加班次指定二维码(附件3)进行报名。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直联系江门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徐子殷秘书长(联系电话:0750-3279697、3279658)。
(三)企业只参加其中一个班次,请勿重复报名;已参加5月29日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培训会的企业可不参加本次培训;对报名无正当理由不参训的相关企业,今后三年内的培训名额不再分配给相关企业。
(四)请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督促提醒本辖区参加培训人员于培训当天提前15分钟进场并签到完毕。
(五)各参加培训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并提前进场,主动遵守会场纪律,听从会场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
(六)各参加培训单位要严格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凡拟参加培训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或抗原检测显示阳性的,应更换其他同志参会,确保安全。
附件:1. 培训安排表
2. 联络员信息表
3. 报名二维码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