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全面评估《江门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我局决定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开展《江门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或在广东省内合法注册登记、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或组织。
(三)应聘单位应熟悉江门市应急管理发展情况,了解掌握江门市应急管理的职责分工、行业特点、发展战略和布局等相关情况,具备承担中期评估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经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得转包。
二、工作要求
(一)全面评估规划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实现情况进行重点评估。
(二)重点任务举措推进情况。逐项评估战略任务和改革举措的实施进展、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对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相关任务举措的支撑作用。
(三)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逐项梳理各个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包括已完成、已开工、未开工等)。
(四)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国内发展环境变化对专项规划实施的影响,针对规划实施中进展较慢、制约突出的指标、任务和工程项目进行逐项研究,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五)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政策建议。根据规划实施进展情况以及国内发展环境、趋势变化,提出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有力举措,包括是否需要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的考虑。
(六)受聘单位需于2023年6月30日前形成初稿。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中期评估报告终稿。
三、项目费用
项目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不超过4万元。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编写、调研考察、技术资料、数据分析、专家咨询、交通工具租赁、人员差旅和食宿、会议组织、税费等各项费用。
四、获聘单位的产生
应聘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料审查后,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将组成选聘小组对应聘单位提交的工作方案、资质、从业经历、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受聘单位,并进行网上公示。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机构于2023年5月11日17:00时前,将《应聘申请书》《工作方案》及相关资质和业绩证明材料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或送至我单位。未按要求按时递交报名文件的单位,将予以拒绝参加此次采购。《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完成时间以及需要采购单位配合的事项等。
附件1:《应聘申请书》(参考样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0-3279850
地址:江门市农林东路23号江门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新闻宣传科
邮编:529000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