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应急〔2023〕71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化工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风险排查指南(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对照通知要求,迅速排查本地区涉液化烃储罐区化工企业情况。存在液化烃储罐区的地区,要结合省、市2023年度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有关方案的部署要求,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整治任务扎实有效完成。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17日
(联系人:魏宗照,电话:3279505)
江应急〔2023〕71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化工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风险排查指南(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对照通知要求,迅速排查本地区涉液化烃储罐区化工企业情况。存在液化烃储罐区的地区,要结合省、市2023年度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有关方案的部署要求,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整治任务扎实有效完成。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17日
(联系人:魏宗照,电话:3279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