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应急〔2023〕63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近期,各地各行业领域相继发生了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加上目前已经进入汛期,强对流天气多发,雷电、台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易发,化工(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增大,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请各地认真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做好如下工作:
一、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调度研判,针对本地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结合气候、时令等特点,充分研判化工(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有针对性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执法检查,精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对高危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对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的作业流程,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定,严防作业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全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并明确风险管控措施和责任人,不断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要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有效发现并消除各类隐患问题,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遏制在萌芽阶段。
四、全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结合汛期工作实际,针对性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和救援演练,备齐备足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请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将本通知及时传达至辖区内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结合危险化学品年度重点和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治理巩固提升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力度,督促辖区内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