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职能分工,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烟花爆竹(批发)经营、非煤矿山单位等行政许可;负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以及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进行监督核查。为增强危险化学品许可技术审查的独立性、专业性,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行政审批委托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2017〕12号)的要求,江门市应急管理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公开2023年安全生产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择优选取3-4家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作为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供应商,对上述业务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技术审查,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联系报价。截止日期为本采购需求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经研究筛选并公示无异议的,通过广东省中介服务超市确定本项目供应商。
一、供应商条件要求
(一)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具备相应行业的安全评价资质或相应的技术审查能力;
(三)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四)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资产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五)具备承接技术审查工作所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和基本工作条件;
(六)一年以来没有因“安全评价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危险有害因素漏项、重大危险源辨识错误、对策措施建议与存在问题严重不符等重大疏漏”、“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项目漏检、结论不明确等重大疏漏”、“出具虚假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立案处罚,社会信誉良好;
(七)具有安全生产行业的技术审查经验。
(八)在广东省中介服务超市有效备案;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二、报价文件组成
(一)主要内容
报价文件要加盖骑缝章,至少应包括:
1.企业综合概况、简介,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提供服务能力情况等。社会团体登记证或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者授权委托书)、相关资质证书、体系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企业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包含良好的纳税、工商等,提供相关信用等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证明材料;
3.费用预算构成,包括:报价单位的专家评审费、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预留金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报价以单个技术审查项目为基数。
4.具有安全生产行业的技术审查经验。最近三年内在广东省地级市内应急管理部门承接过安全技术审查项目的工作经验,需提供项目委托合同等证明材料、项目开展情况、数据等。
5.项目服务方案、进度控制措施、响应情况。需要有详细的技术审查方案内容,包括服务的技术人员能力、职称(含相关证书),服务响应时间,进度控制等内容。提供整体服务方案、响应承诺书、进度控制措施、人员技术力量(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等证明材料。
(二)文件形式
1.报价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每本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密封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及地址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报价单位印章。
2.报价文件应使用A4规格纸张,应有明显的指引目录,每页应有页码。报价文件正本、副本的内容应一致。报价文件应由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报价单位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报价文件上签字。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3.报价单位对提交报价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4.所有报价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任何迟于报价截止时间的报价文件将不予采用。
5.所有报价文件将不予退回。
三、技术审查服务程序及要求
(一)基本程序
1.江门市应急管理局正式受理企业相关申请材料后第2个工作日起,5个工作日内委托并移交需要技术审查的受审项目相关资料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
2.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组织有关技术专家(化工、安全、消防、电气、矿山等相应行业的专家总数不少于3名)对受审单位相关资料的完整性进行预审核,同时与受审单位落实有关技术审查事宜,做好技术审查的前期准备工作。
3.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对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查并形成技术审查意见、结论。一是对行政相对人提交材料进行技术性审查。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逐项审查行政相对人提交的相关材料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技术规范或要求,并在相关审查意见书上记录。二是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需要对行政相对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安全评估、专家论证等技术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形成合乎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技术审查意见、结论。每次实施前,安全生产服务机构需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科需指派至少2名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并监督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技术审查全过程。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根据上述两项审查内容形成审查意见或结论(审查结论需明确载明行政相对人提交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并提交给江门应急管理局。(注:技术审查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受审单位法人和设计、施工、安全评价单位有隶属关系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技术审查工作。)
4.需要整改后通过的,应向受审单位书面说明理由,并敦促其整改;受审单位完成整改后,向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申请复查,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应在收到复查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专家复查并出具复查意见(附专家组成员签名),复查意见报市应急管理局并抄送一份至受审单位。
(二)基本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2.供应商提供服务过程中对其雇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
3.供应商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借机推销其他业务或者设备,不得向涉及企业收取费用,项目结束后不得再以委托方名义进行商业活动。
四、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分成4个分项目实施。每个分项目含约14个技术审查项目(根据供应商的资质和专家组技术力量来合理分配)。供应商应按每个技术服务项目不超过6000元进行报价,报价若超过每个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预算6000元,其报价将视为无效。
(二)报价为全包价,包含但不限于专家评审费、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预留金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报价以单个技术审查项目为基数,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采购方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五、供应商的产生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报价单位提交材料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提请局党委会议研究讨论,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无异议的,通过广东省中介服务超市选取确定。
六、联系方式
采购方: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农林东路23号
咨询联系人:彭景祥,电话:0750-3279653
资料递交联系人:朱雪峰,电话:0750-3279851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