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粤应急函〔2022〕441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转发至镇(街)应急管理部门和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冶金等工贸企业、化工和医药企业,强化督促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有效管控有限空间场所,确保未经许可任何人员无法进入有限空间场所。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25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粤应急函〔2022〕441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转发至镇(街)应急管理部门和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冶金等工贸企业、化工和医药企业,强化督促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有效管控有限空间场所,确保未经许可任何人员无法进入有限空间场所。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