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2022年 工作部署,根据《 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 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22〕7号)要求,办公室制定了《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 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12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局办公室。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
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2022年 工作部署,根据《 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 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22〕7号)要求,办公室制定了《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 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12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局办公室。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