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及《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制度(试行)的通知》(粤应急规〔2019〕4号)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江门市应急管理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对在我市开展业务的服务机构开展专项督查检查。经沟通,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计划于8月1日至8月5日对18份报告组织现场核查(详见附件),请你局指定一名专人(县、镇或者街道应急管理部门人员均可)负责协助做好联络沟通工作,具体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码)于7月29日12:00时前通过粤政易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
本次现场核查由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按照委托事项开展,不涉及收费项目和商业秘密,并接受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单位的监督。工作过程中如发现受委托单位未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为等情况,可径向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750-3279652、3279696)。
附件:江门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专项监督
检查(现场核查)项目清单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27日
(联系人:林益利,电话:3279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