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应急〔2022〕141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安全宣教进矿山工作的通知》(粤应急函〔2022〕289 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宣讲进矿山的重要意义。一是要进一步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建立“安全生产是地方党委政府的最大政绩、是企业的最大效益、是从业人员的最大福利”理念,引导从业人员深刻认识“保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全面增强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遵章守规、按章操作,坚决防止和遏制事故。二是要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事关安全生产稳定大局、事关矿工生命安全的高度来认识宣讲教育活动的重要性,把宣讲教育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三是要精选内容、丰富形式、创新载体,深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真正把“两个至上”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
二、精心组织安排。本次宣讲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矿山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大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技能、矿山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等内容。一是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结合实际,每年制定安全宣教进矿山工作方案,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生产大培训”等活动,通过开展视频讲座、知识竞赛、法治宣讲、警示教育、对事故及隐患责任人“靶向式”培训等方式,全面推进安全宣讲进矿山活动。二是各非煤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矿长要带头遵法、学法、守法,将安全宣教进矿山活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将安全宣教工作作为企业班前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固定议题,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设、技术管理等方面知识培训,推动将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落实到现场、落实到岗位。三是要统一思想,把握重点,制定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在去年宣讲教育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成立专门组织机构,结合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更加细致的计划,进行更加周密的部署,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开展宣讲教育活动。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一是要根据矿山企业“关键人”岗位职责特点和本地区矿山灾害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对宣讲讲稿、讲座视频内容质量严格把关,提升宣讲课件质量。二是要结合检查执法、专项检查、明查暗访、联系督导等工作,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宣教进矿山工作的督导检查,尤其是针对矿山企业“关键人”参加宣讲活动不积极的,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性不强的,没有把安全发展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现象的,要加强对宣讲教育活动效果特别是对“关键人”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三是要及时上报开展情况。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于2022 年7 月13 日前对照《通知》要求制订并上报安全宣教进矿山工作方案,并分别于9 月25 日、12 月25 日前将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到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游峰,联系电话:3279253。)
请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并督促抓好落实。
附件: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安全宣教进矿山工作的通知》(粤应急函〔2022〕289 号)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