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正值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为加强我市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市安委办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专项检查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月29日晚,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前往排查核实,发现在江门大道南方电网旁一工地内的仓库内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现场抓获2名嫌疑人,经现场口头初步突审,进一步扩线抓获4名嫌疑人,查获烟花爆竹约1700箱,6名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1月25日,台山市公安局联合台山市应急管理局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行动,期间在台山市白沙镇一处民房内发现违规存放烟花爆竹合计160箱,总药量共计170kg,对周边公共安全构成了极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查获的烟花爆竹进行查封扣押,并清运到符合安全储存条件的地点存放,消除安全隐患。台山市应急管理局现已进行立案调查,并积极对接台山市公安局推进“行刑衔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安全提醒
广大群众应在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经营点购买,不要到无证摊点、流动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应选购标识完整、清晰的产品,即有正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有中文燃放说明等标识的合格产品。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储存、销售都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手续、证件。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存储烟花爆竹属违法行为,安全隐患突出,危害性极大,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相关线索,可以通过“12345”热线平台、安全生产举报系统、部门网站、部门举报电话、电子邮件、书信、来访等多种方式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