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对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的工作部署,结合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等重点任务,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于10月份联合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3年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督导旨在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以实现5个100%为目标,即:所有重大危险源企业对标自查率100%、市级检查重大危险源企业100%、自查检查发现隐患问题线上录入100%、企业隐患问题整改完成100%、依法实施行政处罚100%,确保有效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据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本次检查督导中,我市通过企业自查、市级交叉检查等方式对我市20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全覆盖深度督导检查,确保全面高效地排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事故隐患。在企业自查阶段,我市要求企业严格对标对表,全面、客观、深入开展自查工作。在市级交叉检查阶段,由清远市抽调应急管理干部、消防监管人员和专家对我市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交叉检查督导工作。此外,我市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组织对三、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全覆盖的执法检查工作。10月18日至19日,省第四督导组还对我市3家油气储存企业进行省级督导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及时督促企业录入全国危险化学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系统,依托信息化平台,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限期整改工作,确保隐患问题闭环整改到位。
据统计,我市20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在自查阶段发现安全隐患问题208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6项;市级督导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241项;省级督导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66项。通过此次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我市深入排查整治了一批安全生产、火灾事故隐患,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压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综合运用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监督等手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闭环整改工作。同时,以本次专项督导检查为契机,全面梳理我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安全风险和薄弱环节,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