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今年来锂电池行业暴露出来的主要风险,我市结合实际将锂电池生产企业纳入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整治范围,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同时,为精准高效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全市锂电池生产企业进行分析、研判,筛选出生产工艺完整、安全风险较高的12家锂电池生产企业,并积极借鉴周边地市好的经验和成功做法,形成锂电池生产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清单,组织2个专家组提供专家上门指导服务,帮助企业排查发现148项隐患,目前各企业已基本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对照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部署要求,逐一对照整治清单监督检查锂电池企业的落实情况,进一步夯实我市锂电池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安全生产基础科供稿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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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企业层面整治清单
突出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带动企业全员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切实做到“五带头”。
1.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最新发布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判定情形,组织工艺、技术、设备等部门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
(2)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3)专项行动期间,及时吸取省内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4)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钢铁企业每月至少1次)。
2.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可追溯。
(2)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
(3)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带头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动火作业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2)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
(3)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
(4)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两电一容”等特殊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5)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本企业涉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空作业等特殊作业风险点,逐一落实风险辨识警示、培训教育、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等安全措施。
4.带头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
(2)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3)各类工业园特别是村级工业集聚区、分租式厂房的业主单位或管理机构,要明确出租、承租双方安全职责,持续开展违规分租、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品、违规占用堵塞生命通道等突出问题自查自纠自改,全面落实村级工业园“园8条”“十个有”等要求。
5.带头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液氨制冷等重点工贸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
(2)通过定期演练、安全教育培训等,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