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江门市防震减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强化对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制约,促进依法行政,3月31日下午,江门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江门市防震减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以下简称《适用规则》)和《江门市防震减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以下简称《基准》)专家咨询论证会。会议邀请了5位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对《适用规则》和《基准》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及出台实施风险进行评估和咨询论证。
论证会上,与会专家听取了编制情况介绍,审阅了《适用规则》和《基准》文本,经充分质询、答辩和讨论,一致认为《适用规则》和《基准》适用法律依据充分,自由裁量基准覆盖面广,内容详实,条理清晰,逻辑性强,满足江门市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需求且风险可控,同意按论证会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通过论证。
《适用规则》和《基准》是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主观过错等因素,执法人员可以在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幅度内,作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或者从重处罚的决定。主要制定目的是规范全市应急管理部门防震减灾行政处罚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对江门市防震减灾工作再开新局、再创新高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下一步,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将认真采纳专家们的意见建议,组织做好《适用规则》和《基准》的修改完善,确保高质量推进江门市防震减灾行政执法事业快速发展。
图为3月31日下午,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召开《江门市防震减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和《江门市防震减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专家咨询论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