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好2023年全市汛前防汛防风准备工作,市三防指挥部于3月上旬至中旬组织了七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展汛前防汛防风专项督查。督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按照县区“八必检”、乡镇和村居“九必检”、重点部位“三必检”的要求,抽查了7个镇(街)、7个行政村(社区)、10处水利工程及设施、6处易涝点与城市排水设施、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7处在建重点工程和7个滨海浴场、景区。
检查发现,各县(市、区)基本能落实三防法规、工作制度和政策文件等有关要求。各级三防指挥机构都能组织开展汛前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制定相应的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个别乡镇基层三防工作需加强规范化建设;部分水利工程设施要加强督促和监管;部分内涝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加强监测和加快治理进度;部分在建重点工程与滨海浴场、景区等重点部位要进一步加强投入,完善防汛防风设备和措施;个别地方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物资储备和抢险救援保障体系仍需加强。
市三防指挥部将根据督查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形成隐患问题清单,督促各县(市、区)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切实抓好隐患整治工作,并且举一反三、全面加大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的力度,确保有效整改到位;对无法按期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健全度汛方案,坚决将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汛期期间市三防指挥部将适时对个别隐患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未落实整改工作的将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