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9日,江门市应急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开启新的征程。
四年来,江门应急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为江门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筑起坚固的安全屏障。
回眸2022年,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工作要求,围绕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系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筑牢防灾减灾救灾防线,着力打造江门应急铁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持续稳定。全年全市无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工贸、水上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大幅下降,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渔业保持“0”伤亡事故,全市无因强降雨、台风、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高位推进,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江门市委、市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极端重要位置来抓,2022年以来,市委书记陈岸明、市长吴晓晖共70余次主持召开各类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执行国家、省有关会议要求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安委会65条贯彻措施。在各个重点时段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分析风险形势,全面部署防范工作。在重要假期、重点时段,多次开展专题研究和现场调研检查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
印发实施《江门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职责工作清单》、《江门市党政领导干部2022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实现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化”、“明细化”、“目标化”。将安全生产纳入市直机关单位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同时作为“一票否决”事项纳入绩效考核评价负面清单,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新修订印发《江门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江门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江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法系统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晰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党建引领,锻造新时期高素质队伍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狠抓思想建设,党员干部素质进一步提升。通过抓好领导带学、专家讲学、集体研学、现场教学、对标自学等学习形式,逐级组织党员干部交流学习心得体会,推动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史”、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2022年,累计通过局党委(扩大)会开展集中学习研讨53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5次,组织专家开展专题宣讲2场次,各级党员、干部面向全局党员及支部党员讲党课逾20场,在集中研讨中交流心得体会逾100次,组织开展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2场次。
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为引领,狠抓示范带头,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印发开展“争做模范党支部 争当模范窗口 创建模范机关”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各党支部对照“五好六有”模范党支部和行政服务窗口对照“两优一高”的标准,开展“五好六有”模范党支部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窗口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双服务双报到”。制定常态化联系结对社区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各级党员干部定期深入社区为群众办好事,2022年,全局党员志愿者累计志愿服务时长逾2484小时。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积极推动全市建立应急志愿服务队,目前全市共有注册的应急志愿者12054人。局机关党委组建1支党员突击队和2支党员先锋队,推动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冲锋在疫情防控和抢险救援一线,用实际行动诠释党员的初心使命。全市应急管理系统1个集体和3名个人获省授予“广东省应急救援先进集体”和“广东省应急救援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科学统筹,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围绕全年安全防范工作重点任务,确保党的二十大等各个重点时段的安全形势稳定,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我市从4月初开始,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紧盯各个重点行业领域,坚持齐抓共管,系统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先后组织开展六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常态化推进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燃气、消防、建设施工、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深入开展全市化工安全整治工作,将化工企业数量从原来的442家压减到334家,化工行业“小、散、乱、差”现象得到明显改善。2022年以来,共开展了14轮综合督查,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监督检查企业12889家次,经济处罚1020.04万元,其中对辖区4家非煤矿山企业存在“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48万元的行政处罚。
通过电视、报刊、电台、短信、政务新媒体、候车亭、电梯等多元化渠道,全方位全天候立体普法,精心组织“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系列宣传活动,依托“江门市安全应急展示体验培训基地”创新打造应急安全线上云体验馆,“报、台、网、微”四位一体的宣传矩阵效应逐步显现,应急管理宣传覆盖面、社会知晓度和传播影响力稳步提升。
我市持续推进“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工作模式。采取加密临时检查站、加大巡山护林频次等有效措施强化火险管控,全市6支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82支半专业队伍共2268人全天候值班备勤,并在重点时期靠前驻防,实现森林火灾零伤亡;今年10月、11月先后三次驰援清远、韶关扑救森林火灾,得到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省应急管理厅和当地政府的充分肯定。按照“就近用兵原则”,制定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跨区域增援实施办法。
压实责任,筑牢防灾减灾救灾防线
2022年江门市共出现25次明显降雨过程和7个热带气旋影响(其中台风6个),我市先后遭受5-6月洪涝和7-8月台风灾害共4次,据统计,全市共投入救灾救援力量33214人次,发放救灾物资1164件,无需过渡期生活救助、因灾死亡(失踪)人员,无房屋因灾倒塌和损坏等情况。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预警信号与应急响应联动工作的通知》《江门市“五停”工作指引》《台风、强降雨防御工作指引(暂行)》等规范性文件,精准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汛旱风冻灾害防御工作。全年共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15次、防汛应急响应7次、防冻应急响应3次,会商研判222次,发布“五停令”1次,发送预警提示短信近1.1亿条。
2022年7月,我市制定印发了《江门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江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规则》和《江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联络员会议制度》《江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间信息通报制度》《江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应急准备检查制度》等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抗震救灾行为,强化了对抗震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科学管理,为科学提升抗震救灾能力打下基础。持续对白水带横坑里跨断层地震监测场地进行观测,强化地震监测预警能力;对全市2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并落实隐患点责任人、应急预案、值班值守、现场警示标识等防范措施,及时做好隐患点的动态更新和核销。
立足实战,着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针对安全生产管理和减灾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新特点,我市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产安全、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演练相关活动,不断提高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围绕《江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不断修订完善各类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和应急操作手册,已完成了《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等39个预案的编制修订。先后举办全市综合“双盲”、天然气管道突发泄漏、大面积停电、防风防汛等多场次应急演练,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100人以上各类应急演练共14场,近3300人参与。
全市1324个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完成率100%,新增4个社区获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总数量居全省前列。全市应急救援队伍848支,成立“江门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联盟”。全市各级各类应急物资仓库651个,根据国家应急资源管理平台统计,我市应急物资储备库数量、应急物资库存数量均名列全省前茅;与三家省内优质企业签订了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框架协议,下达应急物资调动令5次。开展报灾核灾工作5次,争取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和救灾复产补助资金共779万元,用于救助和救灾复产工作。我市7个县(市、区)均已成立县级水(海)上搜救中心并挂牌运作,为全国首个县级水(海)上搜救中心全覆盖的城市。
全面推进“一网统管”智慧应急平台建设。初步完成汛旱风、地震地质灾害、危化监督管理等6大专题应用,汇聚35个部门71类基础数据共7.25万条以及接入14类6021路视频监控信号,并推进与融合通信、移动指挥等系统对接,推动实现“监测预警一张网、应急管理一张图、指挥协同一体化”。建成覆盖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测预警系统,全市有21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完成双重预防数字化建设。推动应急一键通本地化升级,增加数看江门、重大信息等地区特色功能模块,目前用户已覆盖全市1707名应急干部,实现市、县、镇、村四级联动工作机制。
2023年,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我们将带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坚定扛起应急管理职责,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全面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